• 005299347/2020-00569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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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01
  • 2020-12-01
新郑市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公告

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城市地价体系,规范土地市场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的部署,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新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制定。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计划于2021181500分举新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内容为新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土地的级别及基准地价,听证事项为我市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制定的依据、标准、土地级别、基准地价等。

二、申请条件

1、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者在新郑市设立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熟悉和关注我市土地市场建设,有较广泛的群众代表性。

三、听证会代表名额

听证会代表名额限定在 20 人以内,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听证机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员。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时间、地点

举办机构: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间:202118

   点: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712室

五、申请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请于2020122日至20201220日,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报名新郑市新区中兴路与中华路交叉口西南角华夏国际16楼1611室,并填写《听证会报名表》(报名表可在附件中下载)

六、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按时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联系人: 孟先生                 电话:0371-62681072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122

附件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