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9日,对新郑龙湖东苑新型社区项目一期一区工程(深坑回填)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龙湖东苑新型社区项目一期一区工程(深坑回填),位于新郑市龙湖镇郑新快速路与泰山路交叉口西侧。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土方挖、填及场内倒运等。
2015年7月15日,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该项目总投资174812万元,由郑州和和置业有限公司自筹74812万元,银行贷款100000万元。
2018年3月23日,市政府批复“新郑龙湖东苑新型社区项目一期一区工程原施工图财政评审预算273997147.83元,变更签证增加48523266.40元,合计结算总价322520414.23元”。
2014年6月13日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标价为财政评审价下浮2%。勘察单位河南工程水文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河南中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新郑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郑州和和置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2014年7月1日开工,2014年11月25日竣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26830469.86元,审定金额24207715.10元,审减金额2622754.76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2622754.76元。
四、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郑州和和置业有限公司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