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0月12日至2020年5月18日,对新村镇暖泉湖社区46#、47#、48#楼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村镇暖泉湖社区46#、47#、48#楼位于新郑市中华北路与万邓路交叉口。46#楼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其中一层为商业网点,框架剪力墙结构;47#、48#楼地下一层,地上九层,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18382.14平方米(其中:46#楼7130.18平方米、47#楼5625.98平方米、48#楼5625.98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包含房屋建筑、装饰及水、电、暖安装工程等。
2013年 11月6日新郑市新村镇人民政府与河南华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新村镇暖泉湖社区建设协议书》。协议约定河南华和置业有限公司实施总体承建。河南华和置业有限公司将其划分为六个施工标段,直接与六家施工企业签订了施工合同。46#、47#、48#楼工程为五标段,施工单位河南元筑实业有限公司(原名为河南星海建设有限公司)。
该项目设计单位河南华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河南省有色工程勘察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新郑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开工日期均为2013年12月3日,竣工日期2016年7月3日;2016年9月9日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均为合格。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41794686.05元,审定金额27041437.36元,审减金额14753248.69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14753248.69元。
四、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新村镇人民政府及其全资子公司(新郑市顺和置业有限公司)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