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0-00082
  • 新郑市审计局
  • 公报公示
  • 2020-12-10
  • 2020-12-10
  • 公告
  • 2020年第57号
新郑新城第二社区建设工程(A-1-04地块-地下车库)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2月23日,对新郑新城第二社区建设工程(A-1-04地块-地下车库)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新城第二社区二期工程位于新郑新区,东至政通路、西至文化路、南至鸿福路、北至新村大道。分为三个地块,分别是A-1-04、A-1-07、A-1-09,占地共130414平方米(195.92亩)。本报告为新郑新城第二社区建设工程(A-1-04地块-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7453.80平方米,地下1层,层高5.47米,剪力墙-框架结构。主要工程内容为:A-1-04地块地下车库主体工程、人防工程、装饰装修、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压力排水工程、通风防排烟系统等。

2013年6月25日,新郑市人民政府、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新郑市城镇化改造建设项目快速建造框架协议》。

2014年1月16日,经市政府批复二社区二期工程采用优惠费率2%的方式公开招标。

2014年6月12日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标费率经中介机构审核的预算价下浮2%。

2014年6月20日,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了《新郑市新区第二社区二期工程项目投资与施工合同》(A-1-04地块、07地块、09地块),暂定价9.35亿元。

2016年1月20日,新郑市人民政府对《关于新郑新区第二社区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变更事项的请示》进行了批复。市政府批复同意合同变更事项:1.原合同“投资与施工”模式变更为“施工总承包”模式;2.原合同中约定的“开工之日至2015年12月25日已完成的投资建设款项产生的利息”作为施工单位向发包人的优惠、不再收取;3.开工之日至2015年12月25日已完成的投资建设款项,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补付至月度计量累计总金额的90%;4.2015年12月25日之后完成工程量的计量与支付,按施工后合同约定执行。

2018年8月22日,经市政府批复增加金额1.499亿元。

2016年1月25日,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又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合同暂定价9.35亿元,包含4#地块、7#地块、9#地块(约55万平方米)。该项目设计单位河南大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新郑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2014年4月18日开工,2017年11月9日竣工。经验收结果为合格。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118633095.75元,审定金额103189913.22元,审减金额15443182.53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15443182.53元。

四、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