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0-00141
  • 新郑市审计局
  • 公报公示
  • 2020-12-11
  • 2020-12-11
  • 公告
  • 2020年第116号
裴李岗路、文化路、金城路升级改造和S323省道安装太阳能路灯工程(第六标段)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月8日至1月15日,对裴李岗路、文化路、金城路升级改造和S323省道安装太阳能路灯工程(第六标段)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裴李岗路、文化路、金城路升级改造和S323省道安装太阳能路灯工程(第六标段),包括裴李岗路、文化路、金城路道路和S323省道照明工程其中:

1.裴李岗路道路照明工程,西起107国道,东至郑新路,工程长1631.64米,施工内容为:安装控制柜1座、道路两侧安装10米LED120W+60W双臂金属柱灯102套及配套电缆等。

2.文化路道路照明工程,南起车马坑,北至黄水路,工程长1560米,施工内容为:安装控制柜1座、道路两侧安装8米LED120W+60W双臂金属柱灯114套、10米LED3×120W投光灯12套及配套电缆等。

3.金城路路道路照明工程,西起文化路,东至溱水路,工程长1980米,施工内容为:安装控制柜1座、道路两侧安装10米LED120W+60W双臂金属柱灯134套、10米3×LED120W投光灯2套及配套电缆等(因该路段南侧电力线路迁改未进行不具备安装路灯条件,本报告不含该路段照明工程)

4.S323省道道路照明工程,东起电厂路,西至运煤公路,工程长6410米,施工内容为:道路北侧安装10米LED150W单悬臂金属柱太阳能路灯162套。

2017年3月22日,市政府批复裴李岗路路灯升级改造工程185万元、文化路(黄水路-车马坑)路灯208万元、S323省道安装太阳能路灯379万元。

2019年7月17日,政府批复裴李岗路(107国道-郑新路)路灯增加造价132765.82元、文化路(车马坑-黄水路)路灯增加造价687875.43元。2019年12月19日,市政府批复,增加造价230863.76元,金城路路灯工程在全部安装完毕后另行审计。

2017年6月14日公开招标,六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汉风照明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7808058.05元。其中:裴李岗道路照明工程1281184.27元、文化路道路改造照明工程1425056.89元、金城路道路改造照明工程1704700.87元、S323省道道路照明工程3397116.02元)。设计单位为河南意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新郑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裴李岗道路照明工程2018年4月29日开工,2018年6月26日竣工,2018年7月4日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文化路道路改造照明工程2017年12月8日开工,2018年2月1日竣工并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S323省道道路照明工程2018年7月4日开工,2019年7月23日竣工,2019年7月25日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

2019年4月28日,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施工单位河南汉风照明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施工补充合同,合同金额7417655.15元(其中:裴李岗道路照明工程1217125.06元,文化路道路改造照明工程1353804.05元,金城路道路改造照明工程1619465.82元,S323省道道路照明工程3227260.22元)。

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及追加签证主要有:1.裴李岗路道路照明工程电缆保护管CFRP50改为PE80管1256米,采用CGCT110过路顶管工艺作业80米;2.文化路道路改造照明工程增加控制柜2套,8米双臂金属柱灯改为10米LED120W+60W双臂仿古景观灯,10米3×LED120W投光灯变更为12米3×LED180W投光灯,采用CGCT110过路顶管工艺作业400米;3.S323省道道路照明工程补装文化路南段5基路灯。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6849694.34元,审定金额6287189.50元,审减金额562504.84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裴李岗路(107国道-郑新路)道路照明工程报审金额1349890.88元,审定金额1195612.34元,审减金额154278.54元。

(二)文化路(车马坑-黄水路)道路改造照明工程报审金额2041679.48元,审定金额1888763.35元,审减金额152916.13元。

(三)S323省道道路改造照明工程报审金额3458123.98元,审定金额3202813.81元,审减金额255310.17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562504.84元。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止目前,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