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0-00179
  • 新郑市审计局
  • 公报公示
  • 2020-12-29
  • 2020-12-29
  • 公告
  • 2020年第153号
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潩水寨村2016年郑州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1月28日至2020年3月10日,对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潩水寨村2016年郑州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潩水寨村2016年郑州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位于观音寺镇潩水寨村。主要包括庭院改造,新建东西寨门、综合服务中心,新修沿河道路及沿河两侧绿化,村内污水管道改造、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等内容。项目施工分两次招标,第一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庭院改造户、新建东西寨门、新建综合服务中心、新建龙舫纪念馆等;第二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雨污水管网改造、新建污水处理站、新修环潩水河混凝土道路、新建桥梁等;第三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潩水河两侧道路及护坡绿化。第二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东街25户临街庭院修缮改造。

监理单位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项目指导、资金分配、报账审核、项目批复验收等工作一标段2017年3月27日开工,11月27日竣工;二标段2017年4月28日开工,10月12日竣工;三标段2017年4月27日开工,6月30日竣工;东街庭院改造2017年11月17日开工,12月17日竣工;验收结果均为合格。

施工期间变更及追加签证主要有:1.一标段: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增加买土1980立方米;增加14户农户自有房屋拆除、新建1241.18平方米。2.二标段:增加PE成品隔油井293座、35户入户厕φ110PVC管对接;68座φ1000污水检查井变更为φ500。3.三标段:绿篱变更为同规格大叶黄杨、红叶石楠、金叶女贞进行间隔种植;增加2眼新打机井;根据现场地形地貌、增加土方工程量。4.东街庭院改造:增加5户农户原有房屋拆除、新建房屋1108.53平方米。

(二)项目批复情况

2016年6月28日,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下达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潩水寨村资金1100万元。

2016年12月29日,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批复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郑州市资金1100万元,新郑市按不低于上级资金1:1的比例予以配套。

2019年4月23日,市政府批复项目增加总投资7088940.54元,其中:一标段增加造价4573331.07元,二标段增加造价995606.59元,三标段增加造价675154.52元,四标段(东街庭院改造增加)844848.36元。

(三)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1.施工、监理2017年2月22日公开招标,第一标段中标单位河南泰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8899669.22元;监理标段中标单位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价107000元;第二、第三标段因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流标。

2017年3月30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第二标段中标单位禹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9262950.27元,第三标段中标单位河南省德道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698034.53元。

2.设计单位2017年2月16日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标价435000元。

3.东街庭院改造2017年11月9日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中标单位河南创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1216200元。

(四)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1月30日,收到郑州市财政资金1100万元实际已支出10770203.04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0465703.04元,待摊投资304500元。

结余资金新郑市财政局已收回。

二、项目投资额审核情况

该项目报审投资28707794.56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8165794.56元,待摊投资542000元。

审定投资17118386.82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6576386.82元,待摊投资542000元

审减造价11589407.74元。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未经财政部门许可,擅自变更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未办理图纸审查手续。

(三)未按要求缴纳履约担保。

(四)多计取工程价款11589407.74元。

五、审计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额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评审结果发布;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图纸审查手续;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规定,要求中标单位缴纳履约担保手续后再签订施工合同;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观音寺镇人民政府、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其他问题建设单位出具书面承诺在今后工作中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