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1-00016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 2021-01-12
  • 2021-01-12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告(新分)2020-0047号

依据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豫0184执1068号之三和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豫0184执1068号之三及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物权法》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将徐艳芹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龙湖大道6号院正商·红河谷20号楼2单元201(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豫(2016)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03731号)的房产权利转移登记至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高伟(现权利人)名下。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徐艳芹的原不动产权证书进行公告作废。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12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