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 刘福玉因保管不善,将0201003231号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福玉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