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1-00026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21-01-20
  • 2021-01-20
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告(新分)2021-0003号

依据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豫0102执恢586号之一和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豫0102执恢586号之一及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法律文书,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房屋所有权证,根据《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百二十九条及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将张孝莲名下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滨湖路44号国瑞爵仕苑1号楼1单元1801(不动产权证号:豫(2019)新郑市不动产权证第001789号)的房产权利转移登记至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轩玉露(现权利人)名下。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张孝莲的原房屋所有权证进行公告作废。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20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