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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299208/2021-00008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告,房地产,作废,备案
2021-01-21
2021-01-21
新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作废公告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作废公告
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令8号)等规定, 以下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已过期,予以作废。
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1日
附件
新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作废名单.pdf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
网站标识:41018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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