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1-00015
  • 新郑市审计局
  • 公报公示
  • 2020-12-31
  • 2020-12-31
  • 公告
  • 2020年第160号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至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新郑市审计局自2020年9月11日至10月19日,对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至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新郑市发改委是市政府经济工作综合协调部门,为政府组成部门,属行政单位。内设国民经济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城乡发展科等8个科室;下属新郑市项目咨询信息中心、新郑市信用中心、新郑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心等6个事业全供单位。现有干部职工170名,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136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市发改委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状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但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原始凭证不合规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上年度结余资金纳入下一年度预算。

    2.预算编制不细化,未将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项目支出细化到具体项目。

3.无预算支出。2018年无预算支出业务费190000元。

(二)财务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差旅费支出手续不规范,存在出差审批时间在出差之后、出差无会议通知等不规范情况。

2.原始凭证不合规25笔211537元。

3.未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60500元。

4.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2074元,未附相关考察文件等资料。

5.应计未计固定资产40226元。

6.原始凭证不完整。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新郑市审计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建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科学合理的编制单位预算;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把好发票报销关;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购置固定资产要及时入账,确保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度重视,逐项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原始凭证不完整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到位。其他问题发改委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管理提高财务和资产监管水平。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