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1-00017
  • 新郑市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执行公开
  • 2020-12-31
  • 2020-12-31
  • 公告
  • 2020年第162号
新郑市公安局2017至2019年度预算执行 审计结果公告

新郑市审计局自2020年9月14日至11月19日,对新郑市公安局2017至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新郑市公安局是正科级行政机关,属新郑市一级预算单位,下设32个二级机构。内设10个科室。设15个乡镇派出所、3个企业所,下属13个单位。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市公安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其财政财务收支状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但还存在白条列支费用、跨年度列支费用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超预算支出

新郑市公安局2017年预算支出25801.52万元,实际支出26078.09万元,超预算支出276.57万元;2018年预算支出30298万元,实际支出37645.94万元,超预算支出7347.94万元;2019年预算支出30141.56万元,实际支出35708.79万元,超预算支出5567.23万元。

2.上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下年度预算

新郑市公安局2018年结余874.39万元,未纳入2019年预算。

(二)财务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

市公安局2018年2月支付演出费、导演费、编剧费等费用50000元,支付演出化妆费14000元,以上支出均未附演出通知等文件。

2.大额提取备用金

经抽查,公安局日常经费管理中大额提取备用金。如:2017年10月一次提取备用金100000元。2018年5月一次提取备用金40000元。2019年3月一次提取备用金30000元。

3.白条列支公务灶费用

2017年公安局局机关以白条形式列支公务灶原材料采购费用,共计1975118元。

(三)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派出所扣押品未登记

审计期间盘点新郑市公安局郭店镇派出所涉案物品保管仓库,发现有约100件泸州老窖酒、300个机油壶、2吨包装纸箱未登记在册;盘点新村镇派出所有一台电脑未登记在册。

2.罚没收入管理不规范

2018年新郑交警罚没收入共计37919825元,其中邮政、建设银行账户代收25109875.47元已上缴财政,2019年新郑交警罚没收入共计57380442元,其中邮政、建设银行账户代收17184500.63元已上缴财政。其余罚没款项由支付宝、交管12123、微信代收,直接转至上级公安部门,公安局未及时与上级部门核对汇总,无法统计全年罚没收入金额,罚没收入不清晰。

3.公务灶内控制度不健全

2017至2019年,公安局下属各队各所公务灶均未制定具体内控制度,造成公务灶没有出入库单,未统计进餐人员名单人次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法;对于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该单位认真学习财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对于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建议:对于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对于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对于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市公安局已将100件泸州老窖酒移交假酒办,机油壶、包装纸箱已集中销毁,其他问题公安局已作出书面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