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1-00018
  • 新郑市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执行公开
  • 2020-12-31
  • 2020-12-31
  • 公告
  • 2020年第163号
新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至2019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新郑市审计局自2020年9月21日至11月2日,对新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至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新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隶属政府管理的事业全供单位,全局编制人员132人,现有人员161人,其中:在职人员128人,退休人员30人;临时工3人。内设9个科室。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政财务收支状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但存在超预算支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超预算支出。

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批复1232640元,实际支出3866575.06元,超预算支出2633935.06元。

2.上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下年度预算。

该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未将上一年年底结余资金纳入单位预算。

3.预算编制不细化。

该单位在编制2017年度部门预算时,未将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项目支出细化到具体项目。

(二)三公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新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公务用车5辆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322644.12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费226501.82元,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63569.40元,车辆均未实行定点维修。

(三)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

1)2017年新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列支租赁费、维修费2笔,金额75000元。均未附相关明细资料。

2)2017年列支餐厅食品1笔2798元,未附相关明细资料。(小餐厅接待)

3)2019年列支聘用服务会议室人员1笔,金额40590元。未附相关明细资料。

    2.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12笔金额21876元。

3.原始凭证不合规13笔金额29815元。

4.会计科目使用不当。

1)2017年在办公费里列支招待费5笔金额5182元。

2)2018年在水费里列支招待费1笔金额1920元;在伙食费里列支差旅费1笔金额1000元。

3)2019年在专用材料费里列支办公费3笔金额1037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要求要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规范预算编制工作,保证预算的合理性。对于三公方面的问题要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要求,加大经费减支力度,制定“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杜绝不合理开支。对于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建议:新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把好发票报销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新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务用车未实行定点维修问题已整改到位。机关事务管理局其他问题已作出书面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