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1-00019
  • 新郑市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执行公开
  • 2020-12-31
  • 2020-12-31
  • 公告
  • 2020年第164号
河南省新郑市第三中学2017至2019年度 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新郑市审计局自2020年10月16日至11月21日,对新郑市第三中学2017至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河南省新郑市第三中学成立于1997年,隶属新郑市教育体育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发展。该校内设校长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后勤处和十一个教研组。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 河南省新郑市第中学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还存在未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支出。

   (二)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新郑三中2017年现金列支水费4笔,金额3560元;公车运行费2笔,金额2200元;办公费1笔,金额1700元,未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

   (三)原始凭证不合规。新郑三中2017年列支无清单3笔46970元;2018年列支无清单6笔48440元;新郑三中2017年列支租车费、印刷费等无相关协议共计140109元,2018年列支学生活动费36450元无租车协议,2019年列支租车费、印刷费等无相关协议共计241855.22元,2019年列支培训费19800元(服务费)无文件。

    (四)未严格执行发票审核程序。经抽查,新郑三中2017至2019年凭证,发现存在发票未进行审核(密码涂层未刮开)的情况下,加盖新郑三中鉴别正常的章的现象。

    (五)会计科目使用不当。新郑三中2018年将购买篮球比赛套装费用13208元列入会议费。

    (六)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2019年新郑三中购买复印纸13400元未通过网上商城采购。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超预算支出问题,要求该单位今后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要求该单位今后应严格按照公务卡结算目录报销费用。对“原始凭证不合规、未严格执行发票审核程序”问题,要求该单位今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执行。对“会计科目使用不当”问题,要求该单位今后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对“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问题,要求该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建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的编制单位预算,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严把票据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进一步加强推行公务卡结算报销制度,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方式下的繁琐,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新郑三中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已做出书面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