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1-00021
  • 新郑市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执行公开
  • 2020-12-31
  • 2020-12-31
  • 公告
  • 2020年第166号
新郑市实验中学2017至2019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0年9月22日至10月23日,对新郑市实验中学2017至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新郑市实验中学创建于1994年,隶属新郑市教育局二级机构,属事业编制。学校内设校长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共青团委、后勤组和语文组数学组等十个教研组。学校职责是初中学历教育。现有在编教职工155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市实验中学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其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还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1.其他科目列支招待费1笔金额500元。

2017年实验中学在会议费中列支餐费1笔金额500元。

2.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2018年实验中学购买手机信号屏蔽器30台,金额195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3.原始凭证不合规3笔金额55875元。

2017年实验中学列支无清单发票3笔,金额55875元。

4.支出手续不健全10笔金额880659.08元。

2017年实验中学列支培训费1笔,金额9638元,未附相关培训文件。

2018年实验中学列支印刷费5笔,金额399437.56;列支专用材料费2笔,金额31176元,均未附相关合同。

2019年实验中学列支印刷费4笔,金额440407.52元,未附相关合同。

5.未使用公务卡结算1笔金额1100元。

经抽查发现,实验中学2017年3月3号凭证中,使用现金支付印刷卫生防疫记录册1笔,金额1100元。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其他科目列支招待费”存在的问题,建议该单位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使用会计科目。对于“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存在的问题,建议该单位认真学习《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对于“原始凭证不合规”及“支出手续不健全”存在的问题,建议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规范票据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对于“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存在的问题,建议该单位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报销制度,应采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要采用公务卡结算报销。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实验中学在审计期间已补记固定资产,其余问题已按照审计要求进行整改。新郑市实验中学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对外公布。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