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1-00022
  • 新郑市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执行公开
  • 2020-12-31
  • 2020-12-31
  • 公告
  • 2020年第167号
新郑市水利局2017至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新郑市审计局自2020年10月16日至11月20日,对新郑市水利局2017至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新郑市水利局属于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编制人事科、行政审批科等11个科室;下设新郑市水利技术服务中心、新郑市水政监察大队、新郑市河道管理所等15个二级机构。现有在职人员344人,其中:行政开支人员20人,事业全供开支人员43人,事业差补开支人员173人,自收自支开支人员108人,现有公务用车14辆。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市水利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状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但还存在超预算支出、水资源费上缴国库不及时等问题。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部分已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

将上年度结余资金纳入下一年度预算。

2.超预算支出。

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超预算支出1421520.59元;2018年超预算支出1851311.43元。

(二)“三公”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市水利局公务用车未实行单车核算。

(三)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1.水资源费上缴国库不及时。

2.重复报销差旅费。

3.差旅费支出手续不规范,存在无差旅审批单及报销单等现象

    4.原始凭证不合规15笔94308元。

5.未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

    (四)固定资产中存在问题

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140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建议市水利局对于内部控制方面和执行国家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把好发票报销关;对于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水利局逐项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重复报销差旅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到位。其他问题水利局已作出书面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完善内控制度,提高财务和资产监管水平。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