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1-00064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 2021-02-05
  • 2021-02-05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晓兰因保管新郑房权证字第1501013186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晓兰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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