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1-00034
  • 新郑市审计局
  • 公报公示
  • 2021-02-23
  • 2021-02-23
新郑市龙湖镇鸿鹄路南延道路建设工程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7月18日至9月15日,对新郑市龙湖镇鸿鹄路南延道路建设工程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龙湖镇鸿鹄路南延道路建设工程位于龙湖镇,北起阳光大道,南至新老107连接线,全长约909.10米,道路总宽45米(4.85米绿化带+3米人行道+29.30米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4.85米绿化带),鸿鹄路在桩号0+567.09处与规划河道相交处建设一座空心板桥。机动车道总厚度66厘米,结构做法为:20厘米厚12%石灰稳定土+36厘米厚5%水泥稳定碎石+6厘米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人行道总厚度27厘米,结构做法为:18厘米厚12%石灰土+3厘米厚M10水泥砂浆+6厘米厚荷兰砖;桥面铺装结构做法: 10厘米 C50防水混凝土+防水+6厘米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主要工程内容为:旧路面拆除、房屋基础拆除、建筑垃圾外运、新建桥梁、道路、雨污水管网铺设等。

2017年4月25日,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郑市龙湖镇鸿鹄路南延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发改综字〔2017〕43号),批复总投资4000万元,资金由新郑市财政筹措。

2017年7月14日,新郑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新评预〔2017〕137号),评审金额为32872979.81元。

2019年2月21日,新郑市人民政府对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对鸿鹄路南延(阳光大道--107连接线)道路工程增加工程量的请示》批复增加费用1913万元。

2020年5月12日,新郑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对新郑市鸿鹄路桥梁后续工程进行审核,并出具的评审报告(新评预〔2020〕071号),评审金额为14304764.46元。

2017年9月13日进行公开招标,最终确定鲁山县永昌道桥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河南盛世永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30574507元。监理单位为河南省立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郑州华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2017年10月19日开工,2018年10月1日竣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过程中主要追加变更签证有:1.建筑垃圾清运、砍伐树木、拆除院墙、拆除通信线杆、破除混凝土路面、拆除侧平石及防撞护栏;2.软基处理;3.鸿鹄路南延道路与107连接线交叉口处安装遥控升降限高架一座;4.增加全线标线、标识、标牌及照明工程等内容。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44528327.02元,审定金额35588916.37元,审减金额8939410.65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8939410.65元。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多计取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