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1-00042
  • 新郑市审计局
  • 公报公示
  • 2021-02-23
  • 2021-02-23
新郑新城第二社区二期工程A-1-07地块3、5、7号楼工程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11月6日,对新郑新城第二社区二期工程A-1-07地块3、5、7号楼工程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新城第二社区二期工程位于新郑新区,东至政通路、西至文化路、南至鸿福路、北至新村大道。分为三个地块,分别是A-1-04、A-1-07A-1-09,占地面积130414平方米(195.921亩),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本次审计为A-1-07地块3、5、7号楼工程其中3号楼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上32层,为住宅,地下夹层为戊类储藏室及设备用房,地下层平时为汽车库及设备用房,战时为人防功能空间,建筑面积18062.55平方米;5号楼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上32层,为住宅,地下夹层为戊类储藏室及设备用房,地下层平时为汽车库及设备用房,战时为人防功能空间,建筑面积16642.94平方米;7号楼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上31层,一二层为商业网点,地上其余层为住宅,地下2层,地下室夹层为戊类储藏室,地下层平时为汽车库,战时为人防使用空间,建筑面积17763.52平方米。

主要施工内容包含新郑市新城区第二社区二期工程项目A-1-07地块(3、5、7号楼)主体工程、二次结构、装饰装修、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防烟排烟工程、给水干管工程等。

2013年6月25日,新郑市人民政府、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新郑市城镇化改造建设项目快速建造框架协议》。2014年1月16日,新郑市人民政府在《关于新区第二社区二期工程施工招标的请示》中批复二社区二期工程采用优惠费率2%的方式公开招标。

2017年7月20日,新郑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委托河南万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大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福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豫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新区第二社区二期(A-1-07、A-1-09地块)十七栋主楼、两个地库及附属工程进行了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新评预〔2017〕144号),评审金额849983716元,其中3号楼评审金额33642214.30元、5号楼评审金额33148659.11元、7号楼评审金额35621366.05元。

2014年6月12日进行公开招标,最终确定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费率为经中介机构审核的预算价下浮2%。

2014年6月20日,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了《新郑市新区第二社区二期工程项目投资与施工合同》(A-1-04地块、07地块、09地块)暂定价9.35亿元。

2016年1月20日,新郑市人民政府对《关于新郑新区第二社区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变更事项的请示》进行了批复。市政府批复同意合同变更事项:1.原合同“投资与施工”模式变更为“施工总承包”模式;2.原合同中约定的“开工之日至2015年12月25日已完成的投资建设款项产生的利息”作为施工单位向发包人的优惠、不再收取;3.开工之日至2015年12月25日已完成的投资建设款项,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补付至月度计量累计总金额的90%;4.2015年12月25日之后完成工程量的计量与支付,按施工后合同约定执行。2016年1月25日,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又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合同暂定价9.35亿元(包含04地块、07地块、09地块约55万平方米)

2018年8月22日,新郑市人民政府对《关于新郑新区第二社区二期项目增加变更、签证费用的请示》批复增加金额1.499亿元。

该项目设计单位河南大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新郑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2014年10月18日开工,2017年11月9日竣工。经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过程中追加的变更签证主要有:首层门厅窗户增加不锈钢护窗栏杆、增加楼梯踏步护角及防护条、夹层水平排水干管材质由PVC-U变更为铸铁干管、新增电梯双电源箱至电梯控制箱的电缆线等内容。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115671130.73元,审定金额95624965.48元,审减金额20046165.25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20046165.25元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新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计取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