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1-00043
  • 新郑市审计局
  • 公报公示
  • 2021-02-23
  • 2021-02-23
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白居易故里文化园二期工程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月8日至11月16日,对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白居易故里文化园二期工程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白居易故里文化园二期工程位于新郑市辛店镇境内,共分为三个标段。本次审计为第三标段,主要施工内容:打井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及照明工程等。

2013年12月16日,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郑市白居易故里文化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综字〔2013〕68号),批复总投资9800万元,由新郑市资金配套2000万元,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辛店镇政府筹集资金7800万元。

2016年4月13日,新郑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新评预〔2016〕047号),评审金额为19731599.25元。

2016年7月12日进行公开招标,最终确定河南清山园林古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4655209.02元。监理单位为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古建园林分院,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2017年3月15日开工,2017年5月14日竣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过程中主要追加变更签证有:1.图纸中的樱花A、碧桃A、碧桃B、石榴B、红枫、紫丁香A、紫丁香B、紫叶李A、紫叶李B、西湖海棠、木瓜海棠,属于分支点低于1.3米的乔木,无法用胸径衡量树木的规格,因此图纸中的胸径应变更为地径。2.图纸中设计丛生五角枫A胸径10-15厘米,丛生五角枫无法规范其具体胸径,图纸中应变更为独杆五角枫A,胸径10-15厘米。3.图纸中独杆腊梅变更为丛生腊梅,规格为冠幅2-3米,高度1.5米。4.土方外运及地形整理等内容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4781818.46元,审定金额4405667.86元,审减金额376150.60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376150.60元。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多计取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