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1-00059
  • 新郑市审计局
  • 公报公示
  • 2021-02-24
  • 2021-02-24
2015年郑州市都市休闲农业庄园建设项目(龙泉湿地公园建设园区道路)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1月6日至11月19日,2015年郑州市都市休闲农业庄园建设项目(龙泉湿地公园建设园区道路)工程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5年郑州市都市休闲农业庄园建设项目位于龙湖镇王口村龙泉湿地公园内部,主要建设内容是铺筑沥青混凝土道路,路面宽6米的道路728米,宽8米的道路346.90米

2015年6月30日,郑州市财政局和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度郑州市都市休闲农业庄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郑农2015〕419号)批复该项目总投资990000元。

郑州市嘉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理该工程施工招标相关事宜,招标控制价990000元。2016年2月26日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为林州市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90000元。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2017年11月1日开工,2017年12月20日完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期间主要变更签证为:根据《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2015年新郑市部分休闲农业项目建设方案调整事项的批复》(郑农〔2017〕117号)文件和经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及新郑市财政局《关于对我市2015年都市休闲农庄龙泉湿地公园道路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调整的报告》(新农〔2017〕139号)批准方案调整为30厘米厚1:6灰土底基层,1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层,6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增加路面面积456平方米。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1202196.60元,审定金额964165.68元, 审减金额238030.92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多计取工程价款238030.92元。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多计取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