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1-00066
  • 新郑市审计局
  • 公报公示
  • 2021-02-24
  • 2021-02-24
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二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第一标段(驮窑村大棚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9月29日至10月8日,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二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第一标段(驮窑村大棚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二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共计4个,涉及3个村,分别是驮窑村、柿树行村、和白庙村。该工程为第一标段具茨山管委会驮窑村大棚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具茨山管委会驮窑村。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建18米跨度C型钢大棚2座、10米跨度日光温室大棚4座、大棚内水电及滴灌配套等。

2020年3月10日,新郑市人民政府在《关于申请2020年度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并进行招标的请示》中批复2020年度计划实施驮窑村种植大棚、柿树行村农产品加工车间、白庙村农机采购及成品仓库建设项目,三个村集体经济项目共需上级扶持资金335万元,其中驮窑村大棚建设项目100万元。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该工程的施工招标相关事宜,招标控制价982026.86元。2020年4月3日,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竞争性谈判,最终确定中标单位河南海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979600元。监理单位河南博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郑市具茨山管理委员会、新郑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2020年4月18日开工,2020年5月26日竣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期间追加的主要变更签证:4座10米跨度日光温室大棚因需避开基础下方的青石区,对大棚的朝向和跨度做相对调整,大棚内滴灌根据后期种植需求变更为微喷喷灌;2座18米大跨度C型钢大棚因土地使用问题,需另选址搭建,对大棚的朝向和跨度做相对调整。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984720.96元,审定金额970900.80 元,审减金额13820.16元。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