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以下备案中医诊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03月1日至2021年3月5日。
备案中医诊所名称 | 法人/负责人 | 职称 | 申请科目 | 人员个数 | 选址 |
河南延春堂中医馆有限公司中医诊所 | 王之光 | 执业医师 | 内科专业 | 2 | 新郑市龙湖镇一商区三商街路西侧 |
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形成书面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 话:56920220
地 址:新郑市黄水路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