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许可证》公示
2021第5号
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以及《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对新郑市绿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申请《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申请审核,申请提交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申请人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资格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3月27日前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371—69972687。
经营者名称 | 新郑市绿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
法定代表人 | 陶留坡 |
企业地址 | 新郑市和庄镇陶庄村 |
申请事项 | 粮食收购许可证 |
许可证编号 | 豫0040007 |
特此公示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