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1-00136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21-03-25
  • 2021-03-25
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书作废公告

依据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豫0184执5356号之一、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豫0184执5356号及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房屋所有权证及国用土地证,根据《物权法》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将刘永胜名下位于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黄水路北侧黄北十二巷1号(原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新郑房权证字第0601016244号),土地坐落:黄水路北十二巷1号(原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06)第10025号)的房产权利及土地权利转移登记至买受人吕留相(现权利人)名下。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刘永胜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现进行公告作废。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25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