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39/2021-00016
  •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消费警示
  • 2021-02-08
  • 2021-02-09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期间风险预警提示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广大群众在节日期间食得放心、食得开心,过一个健康、祥和、平安、欢乐的新春佳节,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风险预警提示。

一、食品采购要注意:选购食品应选择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食品,食品采购做到“四查四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三查食品外观,注意不购买感观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四查冷链进口食品“四证一码一报告”(入关证明、检验检疫证明、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消毒证明、郑州冷链溯源码、核酸检测报告),注意不要采购没有明确来源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

二、网络订餐要注意:选择配送距离较短,网络交易平台公示证照信息、食品安全信息、举报电话等关键内容齐全的实体店的单位订餐。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要注意留存好消费票据、网络订餐及支付截图等相关凭证。

三、家庭聚餐要注意:不使用腐败变质、霉变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食物储存时要生熟、荤素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家庭聚会最好控制在10人以下。

四、特殊人群要注意:老年人、儿童消化系统功能较弱,应选用容易消化的食物,尤其是要注意规律饮食、营养平衡。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应以清淡为主,多吃蔬菜水果,不吃过于油腻的食物。同时,建议广大市民节日期间均衡饮食,避免暴饮暴食。

五、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要注意:消费者在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凭证,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以便及时调查处理。餐饮单位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处置。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