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16/2021-00059
  • 新郑市民政局
  • 综合,通知公告,民政,工作安排
  • 2019-03-10
  • 2019-03-12
关于印发2019年新郑市民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部门:

2019年新郑市民政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局党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3月10日

 

 

 

 

2019年新郑市民政工作安排意见

 

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郑州市委、新郑市委全会对民生民政工作部署和全国、全省、郑州市民政工作会议安排,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总目标,坚持“提标扩面、提质增效、融合共治、强基固本”工作主线,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水平,为推进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大力推进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郑州市委和新郑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民政工作始终,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意识,加强宣传引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强化系统学习,突出重点学习,坚持领导带头学习,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加强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教育,依托红色教育基地抓好在职党员干部分级分类培训任务,进一步夯实理想信念,提高能力水平。以主题党日为主,依托新郑教育资源,适时开展党性锻炼。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引导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推进民政工作,主动担当、主动作为,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民政工作的高质量,确保市委、市政府和郑州市民政局有关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2.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八种本领”。推进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强化组织功能,推动党支部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和疏导党员思想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正向激励机制,落实好党内关怀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干事创业的鲜明用人导向,强化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高度重视年轻干部工作,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大力弘扬“孺子牛”精神,培养、发现、挖掘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向许帅等身边优秀人物学习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推动民政工作争先晋位。

3.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巩固扶贫兜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解决民政行风政风作风问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提高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持续开展好整治“帮圈文化”、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整改工作。抓好“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落实,用活典型案例,做到以案说纪、以案促改。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纪律执行,推动纪律检查日常化。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推动党风廉政教育成为“三会一课”重要内容之一。

二、强化脱贫攻坚兜底保障

1.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进一步推动特困人员、残疾人、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增强综合兜底脱贫效能。

2.开展综合施救。加快健全以贫困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定贫困群体为重点,以低保救助、特困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福利保障、慈善捐助、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性兜底保障体系。

3.严格落实保障范围。全面落实《郑州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方案》,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落实低保渐退、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扣减等制度规定,将因残疾、重病等原因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以及劳动力系数较低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作为保障重点,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残、重人员,经个人申请,参照单人户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4.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主动与社会力量联系,引导其广范围、多形式参与脱贫攻坚,凝聚兜底保障合力。

三、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1.适时调整社会救助标准。按照郑州市民政局统一安排,适时调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实现各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

2.推进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根据郑州市安排,适时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使低保家庭享受均等化的社会救助服务。

3.做好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化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落实低保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低保相关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不断提高兜底保障精准度。

4.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根据郑州市出台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市临时救助制度,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规定,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救难作用,有效解决群众因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的基本生活困难,确保他们维持基本生活。

5.加强和拓展特困人员救助服务。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每年对集中供养特困老人免费深度体检一次,探索建立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实行分散供养人员巡访制度。

6.加强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健全完善核对办法,推进部门数据对接,并在郑州市核对中心指导下积极推进我市核对平台与民政部核对平台数据信息共享,拓展核对数据比对范围,提升信息核对的精准度。

7.开展低保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管委会)试点工作。优化低保审核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社会救助服务。

8.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建立社会救助网上(手机APP)申请系统,构建新型智慧救助体系,提升救助服务效能,推进主动救助,增强群众获得感。

四、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完成《新郑市城乡社会福利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构建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明确分级和各类养老设施的规划发展,提出各类养老设施的规划实施建议,重点解决养老设施的空间布局及用地控制,为养老设施规划布局预留空间。

2.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社区照料设施建设,2019年新增社区托老站(幸福院)10家以上。鼓励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先行先试,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完善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市场为支撑、医养相融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3.持续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按照中央、省、郑州市统一部署,结合全市实际,以“保安全、固成效、优服务、建机制”为主要任务,进一步解决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市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鼓励有品牌、有特色的养老服务机构先行先试。依据国家、省和郑州市相关标准,依托第三方组织,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配备、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估,推动建立全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制度。加强养老机构备案和综合监管,加快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建立政府、家庭、村级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多元参与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

4.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中的托底保障作用,以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指导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制定购买养老服务的实施方案,签订购买合同,优先满足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老年人的服务需求,逐步建立科学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监管制度。

5.做好养老机构补贴核查和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郑州市资助民办养老机构实施办法》,做好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的发放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同时,强化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建立健全养老机构长效管理机制,消除安全隐患。

6.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完善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业转型发展;支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小型化、专业化、连锁化、嵌入式的社区养老机构;积极培育农村养老市场,启动实施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加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拓展农村养老服务功能,到2019年底,全市新增养老床位200张。

7.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人才培训工作。为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养老护理员、养老机构院长等培训,切实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及管理水平。

8.加快推进老年人助餐、助浴试点工作。积极开展老年人助餐、助浴试点工作,切实解决老年人“吃饭难”、“洗浴难”问题,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9.推进养老服务网络和信息平台建设。着力构建集机构养老、社区托老和居家养老服务为一体的信息化、智能化养老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统一规范、实时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

五、全面提升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水平

1.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规范化发放,充分发挥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作用,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2.规范社会福利中心运营管理。根据《河南省县级社会福利中心专业服务基本规范》及郑州市《县级社会福利中心运营管理工作意见》要求,增强福利中心托底保障功能,并逐步扩大服务范围。

3.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落实《慈善法》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履行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职责,完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等监管机制。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创新慈善活动参与方式,推动慈善项目协同运作,鼓励开展各类慈善活动,积极引导支持慈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大力传播慈善文化,组织好“慈善日”宣传活动,增强慈善激励引导作用,营造浓厚慈善事业发展氛围。继续推进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站(点)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捐赠服务网络体系。

六、持续推进基层政权建设

1.加强制度建设。组织指导修订村规民约,提高城乡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建立健全村级红白理事会等组织。

2.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好村务公开制度,指导基层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村务监督、民主评议、村务信息公开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监督制度,维护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监督权。

3.提高基层民主决策水平。全面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落实村务监督、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决策的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水平。

七、加大社会工作力度

1.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继续完善全市社会工作相关政策文件,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全市社会工作发展提供政策依据。加强志愿服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调研起草促进志愿服务发展的政策文件,规范志愿服务行为,促进全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2.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积极配合郑州市做好老年、青少年、禁毒、司法等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实施“百名社工督导培养工程”,加强全市社工督导人才队伍建设;配合郑州市做好社工、志愿者联动培训机制,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良性互动。

3.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结合“国际社工日”、“国际志愿者日”等,开展全市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宣传活动,贯彻落实国家、省志愿服务条例,在全市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工作

1.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探索开展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启动乡镇(街道、管委会)商会登记、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

2.持续加强社会组织监督检查。推进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建设,着力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年检年报工作,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做好公益慈善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列入工作。

3.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持续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社会组织评估制度、社会组织内部约束制度,增强社会组织活力。配合做好全国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平安建设。

九、提高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1.婚姻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协同做好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工作,大力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完成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工作。

2.救助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救助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做好2019年冬季专项救助工作,逐步实现冬季专项救助流浪乞讨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夯实救助管理机构主体责任,帮助更多流浪人员回归家庭。

3.孤弃儿童保障工作。督导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做好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规范孤弃儿童养育工作,逐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年满18周岁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可延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进一步规范家庭寄养和收养登记管理。

4.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完善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制度体系,落实家庭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强制报告责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持续抓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开展好“关爱保护月”活动,以点带面,动员全社会力量关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指导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不断完善“儿童之家”功能设施,引入专业社工开展各项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儿童之家”功能作用,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

5.殡葬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加大绿色节地生态葬宣传引导力度,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加大殡葬宣传力度,杜绝偷埋乱葬现象发生。落实殡葬惠民政策,提升改造殡仪服务场所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严格规范公墓监督管理,巩固殡葬领域突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净化殡葬市场环境。

6.区划地名工作。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加强地名管理工作,做好《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有序开展地名命名工作。深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积极推广使用标准地名,推进地名标志设置;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宣传,弘扬优秀地名文化,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建设;积极推动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组织开展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工作。继续开展边界联合检查和界桩巡护检查维护工作;完善平安边界创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边界纠纷综合防控体系,维护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十、持续加强民政基层能力和综合能力建设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市本级民政系统“三级十同”清单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精简申请材料、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能。持续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和“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网上办”“数据通”,不断提高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全面推行民政业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2.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政标准化工作,着力加强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困境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重点民政领域涉及的基本公共服务地方标准体系建设。认真实施“互联网+民政服务”,加强政务信息系统的整合共享,依托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实现民政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

3.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持将扫黑除恶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加强广大农村组织建设相结合,继续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排查城乡低保、民间组织管理、殡葬改革、殡仪服务、流浪乞讨救助、孤儿弃婴收养、养老服务等民政行业领域内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当地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切实增强人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4.加强民政为民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提升农村敬老院、福利中心、救助站、养老院等各类民政服务设施“软实力”。持续加强“一有七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儿童之家等民政为民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推动已升级改造完成的农村敬老院试点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5所新建农村敬老院全部完工,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安全、清洁、温暖、文化、康复“五大工程”,提升全市农村敬老院供养能力。

5.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加强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建立村级民政协管员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村一级配备民政工作协管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严格按照要求配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落实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服务大厅(窗口)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岗位职责、服务准则、服务规范、来访接待等规章制度,为民政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强民政资金监督管理,及时拨付发放民政经费,防止资金截留、挪用和非正常结余。统筹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从业人员专业化、系统化培训力度。

6.做好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开展安全技能培训、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巩固“抓整改、转作风、促落实”暨民政服务机构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隐患整改,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机构整体水平。严格落实定期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并根据季节特点组织专项排查,突出养老院、福利中心、救助站等重点领域,对各类安全隐患“零容忍”,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约谈,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整治,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坚持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持续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落实重点问题领导包案和督办制度,深化民政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加强网上信访工作和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建立信访联动机制,畅通信访渠道;深入基层调查处理信访案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督办。

7.加强完善机关和局属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局属单位工作指导,强化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服务保障功能。强化对局属单位的监督管理,提高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职责准、责任清、情况明、质量高、作风实、内务好”的要求,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机要运转、保密档案、政务督查、公文处理、信息公开、公务接待等机关基础工作,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运转效能。用心用情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各项工作,持续开展好以“两展示两争当”为主要内容的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各项活动。高质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驻村帮扶、文明单位建设等工作。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