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16/2021-00060
  • 新郑市民政局
  • 综合,通知公告,社会工作,志愿服务
  • 2019-03-12
  • 2019-03-15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社会工作暨《志愿服务条例》《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各社工机构,各志愿服务组织:

按照《郑州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民政厅组织开展2019年社会工作暨<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宣传活动的通知》(郑民明电2019〕26号)精神,市民政局定于3月中下旬同时开展社会工作、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和《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同心追梦新征程,社工志愿在行动

二、活动时间

2019318——24

三、活动目标

团结带领广大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要求,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在参与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困境人群、协同社会治理等方面积极担当、主动作为,以良好的专业形象和卓越的服务成效赢得社会认同和群众认可,在新起点、新征程上实现我市特色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高质量融合发展。

、主要任务

  (一)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村(社区)要结合民政服务对象需求组织志愿者开展一次针对性较强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条例》活动。要组织乡镇(街道、管委会)、村(社区)干部、社工、志愿者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志愿服务条例》和《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活动,普及《条例》相关知识。

(三)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要在人员集中活动场所,通过制作宣传版面和宣传彩页,开展一次社会工作、《条例》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一次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要以激励示范为手段,注重从城乡社区、基层一线选树一批政治过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表现突出的优秀社会工作和志愿者,开展一次广泛、持续、深入的典型报道和事迹交流,切实增强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使命感和荣誉感。

、活动要求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各社工机构、各志愿服务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切实把学习宣传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结合学习“十九大”和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宣传活动,展现社工和志愿者良好风貌,营造有利于社工、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户外媒介、印发宣传页等多种手段,做好《条例》宣传普及工作。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社工机构、各志愿服务组织要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并于324日前以书面形式学习宣传活动方案、图片、总结、视频等资料,报市民政局政权科。邮箱:xzzqk@126.com,联系电话:69950900。     

 

 

                        新郑市民政局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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