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郑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郑市第二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定点培训机构备案登记管理的通知》(新技领办〔2021〕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定点培训机构备案登记工作,制定2021年新郑市第二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定点培训机构备案登记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定点培训机构考核评估备案登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协调培训机构申报、安排布置查看评估;聘请职业技能培训有经验的专家成立评估组,对有意向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查看、综合评估打分;熟悉本次培训机构考核评估 备案登记的工作流程,监督考评备案工作公正公平、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受理各培训机构的书面申诉,对受理的申诉进行深入调查,做出客观、公正的处理;统计考核评估结果、审核、公示、下文认定2021年新郑市第二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定点培训机构,报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备案。
组 长:夏红燕 市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蔡卫东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宏亮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 超 市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长
成 员:王 超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科长
张 惠 市人社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刘书军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李新旺 市教育体育局职教科科长
张珑钢 市人社局职业培训中心副主任
赵知明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副科长
评估组:郑州市人社局、新郑市人社局、教体局考评前确定
二、2021年度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机构备案工作流程
1、备案申请。有意向作为定点机构参与新郑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培训机构(单位),需于2021年5月10日至17日向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备案登记资料,申请备案,逾期不再受理。
2、核实登记。2021年5月17日至23日,采取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培训机构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认真检查评估。2021年5月25日至5月27日,根据评估得分(75分及以上)和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2021年度新郑市第二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定点培训机构目录。
3、结果报备。2021年5月31日,发文公布2021年度新郑市第二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定点培训机构目录,同时抄送新郑市财政局、郑州市人社局。
资料不符的不予登记并退回其提交的备案资料。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把质量。
(二)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和评审条件,围绕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重点产业发展实际,采取实地考察、专家审核和统筹把握相结合的原则。
四、评审程序
(一)评审组对全部培训机构进行逐一评分。
(二)工作人员汇总评估结果,专家审核签字。
(三)公示、公布定点培训机构评估结果。
(四)发文、上报定点培训机构名单。
五、经费支出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开展评审推荐工作,支付评审专家评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新郑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