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豫0184执2963号之五;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豫0184执2963之五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物权法》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将张会平名下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人民路东段南侧苇河西侧罗马假日花园1号楼1单元1031(原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豫(2017)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23554号)的房产权利转移登记至买受人贾志茹(现权利人)名下。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张会平不动产权证书现进行公告作废。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