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6X/2020-00059
  • 新郑市教育局
  • 午餐供餐
  •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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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28
新郑市市区中小学校午餐供餐服务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市区中小学午餐供应工作,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进一步做好为民造福工作的意见》(郑办〔2020〕21号)要求,按照新郑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民生的工作部署,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市区中小学校学生午餐供餐服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借鉴郑州市区中小学午餐供餐服务工作经验,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协调配合,统筹规划,为学校学生提供健康营养的午餐,切实减轻学生家庭负担,为实施美好教育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公开透明。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公开中小学校学生午餐供餐服务内容、形式、费用标准、安全措施、管理制度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自愿参加。由学生监护人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费用自理,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中小学校午餐供餐服务。

3.就近方便。供餐企业选择坚持就近原则,保证午餐能够按时送达,确保饭菜质量;有利于加强供餐企业的监督管理。

二、成立组织

成立新郑市市区中小学午餐供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学敏

副组长:高  赢  冯  煜  王俊丽  郭海峰

成  员:秦林河  赵志勇  白小永  侯秋阁

市区初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体卫艺科。具体负责学校午餐供应日常管理工作。

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名、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的学生午餐供餐服务委员会,原则上不少于13人(其中家长代表占三分之二,学校随机确定)。

三、职责分工

1.体卫艺科。牵头组织市区中小学校学生午餐供餐服务工作;指导各学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指导各学校规范各项工作流程,要求学校严格落实集体配餐制度;对各学校午餐供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配餐服务合同和配餐企业资质进行备案;对各学校午餐供餐服务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配餐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各学校做好校内午餐供餐服务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基建科。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加快学校食堂建设改造力度,满足学校供餐需要。

3.计财科。落实学校午餐供应所需资金,保证学校餐具和设备的采购和配备。

4.各学校。各学校午餐供餐服务委员会负责统计有需求就餐学生数,定餐标,定价格,公开选择供餐企业等后续相关事宜。设立日常午餐管理、内部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等机构,完善相关工作管理机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四、实施范围

在市区18所中小学校开展午餐供应工作,其中小学11所,初中6所,九年一贯学校1所。

五、午餐供餐企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且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4.出具前三年(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餐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餐企业自行负责。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餐企业禁止参加报名(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6.供餐企业与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六、工作任务

1.明确供餐形式。市区崇文中学和实验中学七年级部由学校食堂供餐,市区其他所学校采用集中配送的形式供餐。教体局牵头,家长代表、学校代表、市场监管、纪检和属地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分管领导参与,严格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考察并确定供餐企业。根据学校摸底情况,公开选择4家供餐企业开展集中供餐。各学校按照程序组织人员参与集体配餐各项工作。

2.做好动员宣传。市区各初中、小学要迅速成立午餐供餐委员会,充分发挥家长代表的作用,做好学生午餐就餐宣传工作,在坚持“学生自愿、费用自理”的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得到家长的认可和支持。积极争取新华路办事处、新烟街办事处、新建路办事处、中心城区新区管委会等属地的支持。

3.完善设施设备。加快启动食堂设施改造和建设力度,做好配餐使用分餐器具、用餐工具、消毒设施购置等工作,满足学生就餐需求。集中供餐学校做好配餐间、接餐区域、检测留样设施等各项准备。

4.强化日常管理。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华路办事处、新烟街办事处、新建路办事处、中心城区新区管委会和各相关学校,共同做好供餐企业监管,强化学校午餐配送的日常管理;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周定期对餐具清洁度进行检测;学校要落实好食品留样、配餐间管理、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切实保障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

5.加强合同管理。学校公开选择供餐企业原则上周期为一年,签订合同时效为一学期,即上学期或下学期,并将合同送至教育局审核备案,下学期合同期满,由各供餐学校组织午餐供餐委员会按照教育局要求对供餐企业重新进行公开性选择。

6.加强收退费管理。学生午餐质量和价格根据安全、卫生、营养和健康的原则由学校午餐供餐委员会和供餐企业协商确定。学校和供餐公司要公开选择第三方银行提供专用账户,对午餐费用进行严格监管,明确收费退费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

七、配餐价格及要求

参考周边县市的实际情况,小学每人每餐12元标准,初中每人每餐13元标准,两荤一素一汤一主食一水果,每周不少于一次面食(或包子),荤菜量在视觉直观上达1/3以上。

八、实施步骤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招标,确定集中供餐企业。按照确定招标代理公司、拟定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集中供餐企业下载招标文件并网上招标报名、集中供餐项目开标、组织对供餐企业的实地考察、发布中标公示,根据就近原则,划定供餐企业服务学校、签订集中供餐合同、实施集中供餐等环节进行。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完成任务。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工作,确保2020年年底底前完成中小学校学生午餐供餐服务工作。

2.制定方案,重点关注安全。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午餐供餐服务工作方案,制定管理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培训,防止出现食物中毒、异物卡喉、踩踏、烫伤、欺凌等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要重点关注特异体质的学生,防止出现意外情况。

3.依法依规,做好全程留痕。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明确校长是午餐供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确保就餐学生安全。各学校要将午餐供餐委员会成员产生、集体配餐企业选择的过程性资料(含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评分表、投票单或其他纸质材料和其他电子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存档,完善各种档案。

4.加强评比,提高供餐质量。教体局将不定期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和午餐质量等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学生进行满意度调查,若满意度低于70%,教体局将责令该校停止供餐服务,学校重新选择供餐企业。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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