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新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
理工程的有效实施和农村生态环境的高效改善,提高农村生活污 水治理的有序性、有效性和科学性,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标准,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新郑市辖区内的10个乡镇及1个管委会管辖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10个乡镇为:辛店镇、郭店镇、新村镇、薛店镇、孟庄镇、龙湖镇、城关乡、和庄镇、梨河镇、观音寺镇和具茨山管委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等有关法律规定,特此公告:
一、公告日期为30天,自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2月8日。
二、公告内容:新郑市镇域污水设施现状图、新郑市镇域污水设施总体规划图、新郑市镇域污水设施近期规划图、郭店镇村庄布局规划、龙湖镇村庄布局规划、孟庄镇村庄布局规划等。
三、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反馈。
咨询电话:0371-69950026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