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月20日至3月29日,对新郑市龙湖镇107国道建设工程二标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郑市龙湖镇107国道建设工程二标段位于新郑市龙湖镇,道路全长2000米,该项目属于107国道西段扩建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107国道主干线西半幅增加两车道、主干线雨污水管道工程、道路平交路口工程。
2013年11月15日,新郑市人民政府批复该项目初步预算费用9000万元。2020年6月29日,新郑市人民政府批示增加造价约1462349.78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22723469.01元。
2014年3月17日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河南高速发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21473761.91元。监理单位河南天一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河南晨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开工日期2014年5月15日,竣工日期2019年12月15日,经验收为合格工程。
施工过程中主要追加变更签证有:垃圾土外运、破除及埋设污水管道、更换盖板及检查井井盖、拆除混凝土盖板及清除淤泥、破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破除混凝土管道、G107线西侧双湖大道工程施工范围由双湖大道与G107交叉口向西210米变更为双湖大道西侧与翠竹路交叉口处。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22476182.80元,审定金额19051720.36元,审减金额3424462.44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3424462.44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