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2月25日至4月15日,对S102生态廊道工程(第3、8、15、16标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郑市S102生态廊道工程位于S102道路两侧。东起薛店京港澳高速,西至新郑与新密交界处,涉及薛店镇和郭店镇,绿化长度13公里,单侧绿化宽度50-100米,绿化面积约130万平方米。工程主要内容为:栽植苗木、种植草坪、微地形塑造及土地整理、基础破除、垃圾清运、放置景石、铺筑花岗岩步道、修建花池、铺设喷灌系统等。
2013年12月12日,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该项目绿化总投资9944.87万元(含土方和打井配套)。评审价为5258.66万元(其中:3标评审价197.35万元、8标评审价192.77万元、15标评审价310.48万元、16标评审价303.16万元)。
2014年4月8日公开招标,3标中标单位四川兴立园林有限公司,中标价1970000元;8标中标单位河南三水园艺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1898797元;15标中标单位鄢陵县金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3104742元;16标中标单位河南省永合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3030091元。设计单位盛世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郑市薛店镇、郭店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新郑市林业局负责项目指导、资金分配、报账审核、项目批复验收等工作。2014年4月25日开工,2014年7月23日竣工。验收结果均为合格工程。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送审金额13725453.39元,审定金额8906851.27元,审减金额4818602.12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4818602.12元。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林业局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