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9月29日至2021年7月26日,对新郑市改造城区老旧小区自来水管网和新建薛店镇格大张村及观沟村供水管网项目四标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改造城区老旧小区自来水管网和新建薛店镇格大张村及观沟村供水管网项目四标段,位于新郑市同辉小区、华城铂宫一期、鑫苑小区三个小区内。主要工程内容为自来水供水管网改造。
2019年8月15日,经市政府批复该工程预算总价为2954.50万元。2019年10月11日,经审核招标控制价为20497890.25元,其中四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696750.97元。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该工程施工招标相关事宜。2019年11月7日公开招标,最终确定四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鲲鹏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为4674272.07元。设计单位河南城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新郑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2019年11月12日开工,2020年1月9日完工,2020年5月12日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4750702.62元,审定金额2900362.89元,审减金额1850339.73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签订不规范
该工程四标段中标通知书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1月12日,合同签订日期早于中标通知书日期。
(二)多计取工程价款1850339.73元
经认真核实报审资料及勘查现场,发现该工程存在多计工程量、高报审综合单价和多报审住房公积金等问题,共多计取工程价款1850339.73元。
四、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应加强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应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今后将严格合同管理,认真落实合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