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2-00033
  • 新郑市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执行公开
  • 2022-01-11
  • 2022-01-11
2017年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月28日至12月20日,对2017年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审计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2017年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涉及龙湖镇荆王村、山西乔村、于寨村、菜园沟村、王口村、和庄镇小岗王,观音寺镇林庄等7个行政村。主要工程内容为:共建集中供水工程5处、新打机井5座、潜水水泵6套、消毒设备6套、压力罐6套、管道铺设22千米、新建管理房5座等。

2017年6月26日,市政府批复总投资为812.37万元。2017年9月29日,经评审招标控制价为6333274.91元(其中一标段2571990.10元,二标段2880456.93元,三标段880827.88元)。

2017年11月8日公开招标,一标段中标单位新郑市钻井工程公司,中标金额2406151.60元;二标段中标单位河南宙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730573.45元;三标段中标单位河南兴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68699.70元。项目监理单位为郑州市水利工程监理中心,设计单位为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工程整体开工日期2017年11月24日,竣工日期2018年2月22日,2018年4月20日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过程中主要追加变更签证:1.二标段,PVC-UH管材调整为PE管材;低压地埋电缆VV0.6/1KV-3*35㎜²改为YJVL-3*70+50㎜²,小岗王村、山西乔村地埋改架空;荆王村水泵由200QJ20-202/15变更为200QJ20-286/22,启动柜由22KW变更为45KW、山西乔村水泵由200QJ20-252/19变更为200QJ20-283/21,启动柜由25KW变更为37KW、菜园沟村水泵由200QJ20-252/19变更为200QJ20-350/26,启动柜由25KW变更为45KW、王口村水泵由200QJ20-202/15变更为200QJ20-350/26,启动柜由22KW变更为45KW、林庄村启动柜由25KW变更为37KW、五口井泵管增加663米,泵用电缆增加835米。2.三标段,小岗王村原压力罐基础拆除重建;预制井台变更为砖砌井台;王口村围墙由80米变更为70米等内容。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5516732.21元,审定金额4852289.64元,审减金额664442.57元。具体情况为:一标段报审金额2425943.42元,审定金额2388874.99元,审减金额37068.43元;二标段报审金额2217216.25元,审定金额1757251.62元,审减金额为459964.63元;三标段报审金额873572.54元,审定金额706163.03元,审减金额167409.51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664442.57元。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