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1-00260
  • 新郑市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执行公开
  • 2021-12-31
  • 2021-12-31
新郑市和庄镇示范卫生院2018至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1年8月6日至10月8日,对新郑市和庄镇示范卫生院2018至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和庄镇示范卫生院隶属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二级机构,事业差补编制,是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一级综合型医院。位于新郑市东开发区沿河路西段,占地60亩,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开放性床位160张,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市和庄镇示范卫生院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其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还存在公车运行不规范,支出手续不健全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未实行单车核算。

(二)公务用车运行不规范。

(三)未严格落实一日收费清单制度。

(四)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

(五)不相容岗位未设置职责分离。

(六)工程项目进度缓慢。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财务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未严格落实一日收费清单制度的问题,要求该单位自觉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和一日收费清单制度,规范价格收费行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建议:对于财务管理方面、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该单位认真学习《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认真学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医疗服务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该单位今后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服务收费的政策法规及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收费行为,严格按制度规定执行。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和庄镇示范卫生院的问题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和庄镇示范卫生院已作出书面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整改结果由和庄镇示范卫生院向社会公告。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