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1-00256
  • 新郑市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执行公开
  • 2021-12-31
  • 2021-12-31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自2021年5月26日至7月26日,对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负责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主管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正科级市政府工作部门,属新郑市一级预算单位。现有干部职工636名,其中行政人员19人(公务员6人),事业全供27人,自收自支590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其财政财务收支状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但还存在超预算支出、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超预算支出。

2019年“印刷费”超预算支出75592元;2020年“印刷费”超预算支出143251元。

2.未将2018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2019年预算。

(二)“三公”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5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未实行单车核算。

(三)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1.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未附相关租车合同、会议、培训通知等文件。

2.大额提取备用金,金额共计375000元。

3.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应收账款32笔,预收账款25笔金额未及时清理。

4.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3笔金额11210元。

5.差旅费报销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5笔金额18302元,无出差文件、通知等相关批准文件。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要求要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规范预算编制工作,保证预算的合理性。对三公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要求,制定“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杜绝不合理开支。对于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建议: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务用车未实行单车核算问题已整改到位。其他问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作出书面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