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2-00015
  • 新郑市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执行公开
  • 2021-12-16
  • 2021-12-16
新郑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自2021年9月27日至11月8日,对新郑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新郑市新郑市科学技术协会主要负责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学术交流,培养科技人才,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创新;服务全市科技工作者,对所属学会、科技类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以及对业务进行指导;开展群众性反邪教等工作,属新郑市正科级工作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内设3个科室:办公室、普及部、学会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市科学技术协会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政财务收支状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但还存在超预算支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等问题应及时加以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超预算支出。

新郑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超预算支出。

2.上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新郑市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未将2018年底结余资金纳入单位预算。

(二)“三公”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公务用车未实行定点维修。

新郑市科学技术协会共有公务用车2辆,以上车辆均未实行单车核算。

(三)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1.专项经费不合规支出。

新郑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支出专项(科普经费)26笔;2019年支出专项(科普经费)12笔。

2.违规发放补助。

新郑市科学技术协会违规发放补助共2笔。

3.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

新郑市科学技术协会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共12笔。

4.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新郑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未使用公务卡结算费用共计4笔。

5.社会团体未与单位脱钩。

新郑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属于社会团体,但是每年工作经费通过市科学技术协会拨付,社会团体与事业单位应脱钩未脱钩。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要求该单位应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规范预算编制工作,保证预算的合理性。对与三公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该单位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要求,制定“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杜绝不合理开支。对于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建议:新郑市科学技术协会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新郑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公务用车未实行定点维修及违规发放补助问题已整改到位。科学技术协会其他问题已作出书面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