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2-00019
  • 新郑市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执行公开
  • 2022-01-19
  • 2022-01-19
新郑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19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2月21日,对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19至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新郑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1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计划科、高新技术科、农村和社会发展科等。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新郑市工业节能中心、新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新郑市煤炭服务中心等。在职人员122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事业人员90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其财务收支状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但还存在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差异较大,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差异较大。

新郑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0年列支张远、马向东9月3日薛店镇下乡一天补助60元,同时又列支郑州参会一天补助320元,重复报销差旅费。

(二)上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下年度预算。

(三)公务用车未实行单车核算。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规范。

(五)差旅费支出管理不规范。

(六)原始凭证不合规。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财务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建议:对于预算管理方面、财务管理方面、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该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支出。(三)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把好发票审核报销关。要严格审批单据,对不合规单据不予签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不得列支不符合规定的支出。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新郑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的问题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已作出书面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整改结果由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向社会公告。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