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21-00788
  • 新郑市科工信局
  • 权益保护
  • 2021-03-12
  • 2021-03-16
  • 2021-03-16
新郑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权益保护举报线索处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郑州市关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工作工作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投诉举报渠道

新郑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工作由市科工信局承担,线索报告电话:0371-62695649,电子邮箱:xzszqj@163.com。

二、职责分工

市科工信局统一受理来信来函、举报信件,并负责对举报线索进行汇总、核实、移交、督导、上报情况、跟踪回访;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问题线索依规处理。

三、处理程序

(一)市科工信局对来信来函、举报信件逐条登记,并对举报情况初步核实。

(二)经核实,对属实的问题线索,分类交办;对不属实的、不在权益保护范围口径内的、不属于新郑市辖区的问题线索,按程序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市科工信局对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及时处理每条举报线索,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做好核查工作,及时处理问题线索,回应社会关切。

(三)市科工信局将定期对问题线索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实施。

2021年3月12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