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发展改革部门的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现向社会做如下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工作制度、规范业务流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发挥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部、规划部、协调部作用。
(二)严格首问负责制
坚持首问负责制,落实服务承诺制度,不断强化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和针对性。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或过错,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和个人,坚决给与严肃处理。
(三)严格行政审批制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河南省 2017 年本)的通知》(豫政办〔2017〕56 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性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7]1012号)的规定,对企业投资项目行使核准、备案行为,认真执行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审批。
(四)实行政务公开
在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网上公开工作职能、办事指南和行政审批流程;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做到及时公开,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定期公示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提供行政审批及发展改革政策咨询服务。
(五)办事廉洁高效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严格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努力建设廉洁守法、高效务实的廉洁型机关,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做勤政廉政的表率。
我单位将严格落实承诺事项,依法行政、守信践诺,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62689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