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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3
  • 2021-04-30
  • 通知
  • 新城管〔2021〕10号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4月23日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手册》要求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郑州市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2019—2021)》及《新郑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职责,现将我局2021年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六稳”“六保”,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促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现行用水用气用热报装流程为基础,对标先进地区找差距,全面梳理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通过“两压、一减、一优”,即:压缩办理时限,压减申请材料,减少报装成本,优化办理流程,切实提高水气暖报装服务质量和效率,力争获得用水用气用热考评达到全郑州市营商环境专项排名前三;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我局的政务服务工作在我市以政务环境引领的营商环境排名中力争达到前五。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水气暖获取。按照程序“能减尽减、能压再压”,服务“能加尽加、能优再优”的原则,将获得用水、用气、用热报装服务在1项申报材料、2个开通环节、2个工作日基础上最大化精简,尝试推行水气暖“101”模式规范,即:1个环节(外线工程施工完成,现场具备通水通气通暖条件,申请即通水通气通暖)、0资料受理(用户办理用水用气用热报装申请,只需在一张表单填写用户基本信息即可先行容缺受理,水气热部门通过新郑市政务信息共享网站数据共享及后续客户专员上门采集核对相关必要资料)、1日办结(用户提出用水用气用热申请,1日受理并办结)。同时,针对工改系统中转办的项目,实行用水用气用热报装“零上门”“零资料”。

牵头部门:公用事业处

责任部门:新郑市供水服务中心、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新郑燃气分公司、新郑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新郑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新郑市和力热力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二)实现用水用气用热企业建筑区划红线外工程零收费。在满足水气暖行业安全运营的前提下,构建市场化机制开展设计、施工业务,实现用水、用气、用热企业建筑区划红线外工程零收费。

牵头部门:公用事业处

责任部门:新郑市供水服务中心、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新郑燃气分公司、新郑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新郑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新郑市和力热力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三)优化用水用气用热报装红线外工程审批。对直接接入用户的长度不超过200米的沿市政道路和跨越市政道路的中低压燃气管线、供水管线及供热管线工程,免于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市政道路占道、破路、破绿等审批事项的,免于办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临时占用绿地许可、破绿许可等审批手续,采取施工前告知、验线测量和定期统计报送等工作模式,工程完工后,验线资料和竣工资料及时向规划部门备案。

牵头部门:公用事业处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科、园林中心、新郑市供水服务中心、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新郑燃气分公司、新郑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新郑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新郑市和力热力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1+N”绩效分级服务,指导龙头和配套企业提高污染治理水平,鼓励达到绩效先进标准,引领企业绿色发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实施差异化管理,避免“一刀切”;对企业的深度治理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探索建立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开展“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消除污染隐患,确保水质达标。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7%。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科

责任部门:环境卫生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施策。成立新郑市城市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负责全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宏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根选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推进,督查、评估、考核等日常工作。

(二)创新服务模式,持续优化。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创新服务方式,积极践行容缺受理、简化水气暖报装流程模式。

(三)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考核。要主动接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核实及时整改。严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对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在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或进展缓慢的部门及其负责同志,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进度台账

       2.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容缺受理实施方案

       3. 关于推行水气暖“101”模式规范报装前置服务的实施方案

       4.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简化水气暖报装程序全面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