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36/2021-00157
  •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优惠政策
  • 2021-07-30
  • 2021-07-30
  • 2021-07-30
关于落实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供暖、水、电、 燃气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

国网新郑供电公司、新郑市城镇用水管理所、新郑泽润自来水有限公司、新郑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新郑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豫南燃气新郑分公司、新郑和力热力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实施意见》(郑发〔2019〕18号),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郑社治联〔2020〕3号)相关要求,对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供暖、水、电、燃气实行价格优化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二、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用水执行居民合表用户价格(居民非阶梯式水价)。

三、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用管道天然气执行居民阶梯气价。

四、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供暖执行居民集中供热价格。

五、执行日期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