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36/2021-00158
  •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收费
  • 2021-12-13
  • 2021-12-13
  • 2021-12-13
关于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批复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你单位《关于停车场收费的申请》已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河南省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8]7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郑价费[2017]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执行市内城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存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郑政文[2013]63号)及《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8号令)文件精神,为满足你院职工及患者的停车需求,维护停车秩序,提高公共停车位使用周转率。结合实际,现将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格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计时收费。白天(早7:00至21:00)第一小时免费,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夜间(21:00至次日7:00)4元/次。患者可凭当日检查单、医药费、住院票据,免交当日停车费。机动车1小时内(包含1小时)免收停车费。

二、有关问题说明

(一)在车辆停放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停车收费应出示相关计时凭证并开具规定收费票据。

(三)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按有关规定免收费用。

(四)全天(24小时)收费不超过15元。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

                             

2021年12月13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