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财政部门的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现向社会做如下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工作制度、规范业务流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发挥综合管理全市财政收支,宏观调控国民经济等职能。
(二)严格首问负责制
坚持首问负责制,落实服务承诺制度,不断强化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和针对性。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或过错,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和个人,坚决给与严肃处理。
(三)严格行政审批制度
坚持拨款按预算,用款按计划,支出按标准,审批按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制度和内控制度,“管好每一分钱,拨好每一笔款,记好每一笔账,确保财政资金万无一失”。
(四)实行政务公开
在新郑财政局政务网上公开工作职能、办事指南和行政审批流程;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做到及时公开,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定期公示重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提供行政审批及财税政策咨询服务。
(五)办事廉洁高效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严格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努力建设廉洁守法、高效务实的廉洁型机关,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做勤政廉政的表率。
我单位将严格落实承诺事项,依法行政、守信践诺,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承诺人:新郑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1-62693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