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19/2022-00058
  •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畜牧
  • 2022-03-17
  • 2022-03-17
  • 2022-03-17
关于依法依职权主动注销河南金尚惠农牧有限公司《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通报

河南金尚惠农牧有限公司,原养殖种类:生猪养殖,生产经营地址:新郑市薛店镇包璋山村,法人:时淑娜,《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件编号为:豫郑新动防合字第20210009号。

该企业2022年未按照规定递交上年度年度报告。经2022年2月15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河南),正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经督促原经办人、法人,未按照规定递交材料办理主动注销手续。报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分管畜牧行政审批领导批准,决定依法依职权主动注销。

企业如有异议,请于知悉该公告决定六十日内向新郑市人民政府或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法律规定情形除外。

请监督执法部门加强监督巡查,避免无证从事许可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1、《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2、《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