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陈朋辉因保管不善,将豫(2019)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01999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朋辉
2022 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