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95/2022-00015
  •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通知
  • 2022-03-22
  • 2022-03-22
新郑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 技能河南”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高质量推进新郑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推动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加快实现人口数量红利向素质红利转变,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21〕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坚持职业培训法治化、规范化、品牌化方向,构建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营造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的浓厚氛围。让更多劳动者实现一技在身、一证在手、一条致富路在脚下铺就,推动人民群众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增收,促进共同富裕,为建设郑州市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作出新郑贡献。

二、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三主三新”产业发展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把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技能人才培养主攻方向,有效推动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转型升级深度融合,加快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2022年,完成4.05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89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3.89万人(含新增高技能人才1.53万人)。到2025年,完成16.21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17.3万人(含新增高技能人才7.65万人)取得相应证书。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明显提升,技能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三、主要举措

(一)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完善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紧贴我市重点产业方向定向培养创新型、复合型技能人才,完善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养培训体系,大力营造技能人才成长良好环境。

1.加强企业职工全员技能培训。高质量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以优质高效为目标,充分利用政策引导,增强政府主导功能,夯实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将企业职工培训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鼓励引导企业立足发展实际,健全职工全员培训制度,采取岗前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方式,大幅提升职工技能水平,逐步实现全员持证。支持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培训机构,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职工培训。加大重点领域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养。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支持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开展企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情况的检查,并进行通报。发挥行业主管优势,制定相关政策,指导、督促、鼓励企业完成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年培训3万人次、2.89万人(含高级工以上1.2万人)取得证书。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化旅体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2.发挥院校技能培训主阵地地位。组织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全方位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类培训计划,承担培训任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不断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锚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攻方向,对接我市装备制造、现代食品、新型材料、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集群,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展定向式培训。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开展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持和引导技工院校建设一批与省市主导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特色专业,支持实习实训设备升级和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培训能力。职业院校在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年培训1.5万人、1.5万人(含高级工以上8千人)取得证书。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

3.实施训练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升级提质工程。依托相关政策,支持新郑市公共实训基地(实训中心、培训教研室)设备升级提质。统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布局和专业设置,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和急需紧缺工种类培训机构发展。鼓励面向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高素质农民、农民工、退役军人、转岗职工等群体,开展以持证就业为目的的菜单式、项目制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立足社会需求和特色产业,积极培育知名劳务品牌,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送培训评价进乡村(社区)活动。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工信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化旅体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

(二)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建立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组织紧缺职业(工种)技师研修。加快推进技能人才强市建设,培育壮大新型技能型劳动大军,为我市实施高质量发展制造业、高水平扩大对外开放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4.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企业对技能岗位人员自主开展技能岗位人员全员定级、晋级评价。支持院校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开展评价活动。加快社会评价组织建设,实现技能类职业(工种)全覆盖。积极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落实技能等级评价补贴,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工证书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同一人员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得重复申领。支持乡村振兴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鼓励农民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竞赛获得证书。2022年全市认定备案机构达到30家、2025年达到50家。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5.加大优秀高技能人才奖补力度。持续开展新郑市技能大师、新郑大工匠评选活动。培养推荐高技能人才参加“郑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郑州市技术能手”、“郑州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郑州大工匠”和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等评选,加大高技能领军人才在高技能人才评选中的话语权,加大高技能领军人才奖励、激励力度。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工信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6.健全技能人才长效激励机制。推进《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实,强化技能激励导向,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允许院校从校企合作、社会培训评价等工作中获得合理报酬。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在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以及确定工资薪酬、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享受相关待遇。“中华技能大奖”、世赛金牌获得者,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正高级职称;“中原技能大奖”“中原技能大师”“中原大工匠”和国赛金牌获得者、世赛获奖者,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将世赛获奖者、国赛金牌获得者纳入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适用人才编制政策,按规定办理入编入岗手续。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工信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市委统一领导,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贯彻落实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办、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点问题,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统筹、人社部门牵头、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精准推进。将“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列入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联席会议推进机制,坚持周调度、月通报、季督导、半年一总结。适时开展调研观摩活动。

(三)强化资金监管。加大对“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支持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对发生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落实监管责任,对挪用、占用、截留、以虚假培训套取、骗取资金,以及违反政策规定、超逾权限搞政策变通造成资金使用不合规的,予以追缴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大力选树优秀技能人才典型,树立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鲜明导向,营造“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良好生态。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