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已由申请人向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个人商品房合同确认手续,现特公告征询异议。如对产权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凡到期未收到异议材料的,本中心均视为无异议,将予以确权发证。
联系电话:0371-69972908
售房单位:新郑市检察院家属楼
房屋坐落:洧水路中段北侧
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心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